勞勃瑞福與尼克諾提主演的小品,A Walk in the Woods,乍看之下結構鬆散,主旨模糊;若非勞勃瑞福臉上的皺紋牽動他魅力十足的微笑,加上尼克諾提邋遢逗趣的熊樣,似乎無足稱道處。然而它的缺點正是優點;不偉大,但窩心;不讓你掉淚,卻拂動你的心。
大多數偉大的電影是古典舞台的延伸,萃取人類的生活經驗,在戲劇的紀律中鋪陳醞釀,呈現命運的詭譎或必然。偉大的電影帶給觀片的人祭壇似的感動,但真實生活不是這樣。真實的生活沒有主題;即使我們幻想著主題,也馬上被瑣事切割成零亂的片段。歲月如此流逝,不知不覺我們走到中年;被過去種種求生的爭戰生活的瑣事所譏刺所訕笑為幻夢的“人生主題“,如淡淡的影子從未消失,只要宇宙的光線繼續灑向我們的身軀,它便在那裡。我們呆望日光下的淡影,兩手捧著堆疊的人生拼圖碎片,兜不出明顯圖像。存在的意義,我們毫無頭緒,但腳底卻已開始發癢。何以如此?我多年前寫過一首小詩,似為適切之解:
莫擔心意義 - 意義還在遠方
腳步才是先知
比一切哲學剛強
詩人 Robert Frost 說,“Poetry is when an emotion has found its thought and the thought has found words.” 詩者,思之發於情,而成於文。旅行何嘗不如是?Travel is when an emotion has found its thought and the thought has found trails. 行者,思之發於感,而成於徑。
於是人們開始出走,片中勞勃瑞福飾演的作家也是;人們並非天真的以為意義存在於遠方,但確切知道意義不存在於目前的停滯。作家準備出走的過程,其實是此片精華所在。如真實的人生一樣,凡人的出走也絕不壯烈。作家妻子(可敬的 Emma Thompson 所飾)擔心他身體無法負荷,找出許多在 Appalachian Trail 為熊所噬、或迷途失足的可怕故事,試圖嚇阻其行。作家靠兒子幫忙購買野行配備,更顯出其疏於準備的盲動。最精彩的地方,是他到處找旅行夥伴,最後竟找到一個邋遢嗜酒好色無賴(尼克諾提所飾),與理性愛智的作家直是天壤之別。你以為這個出走應是兩個精緻的心靈在林間漫步,用精緻語言反芻人生況味的柏拉圖式場景。結果不是,反而更像零碎切割的妥協人生的重複。
即便如此,兩個不搭調老中年還是踏上征途。他們經過小小冒險,並未完成千里路程,但也算了一樁心願。邋遢無賴問作家:“你為什麼決定走這一趟?著述有成,家庭美滿,你還求什麼?” 作家答曰不知。片中一幕,兩人失足掉到懸崖平台,脫褲結繩欲脫困,結果褲繩高掛在樹枝上。兩人無奈夜宿平台,躺望夜空中無數量級的繁星。觀片的我在這一刻卻彷彿可替作家代答;人在他複雜混亂的存在中,有一天必須走一段路,去追問造物之主,為什麼把那永恆的不滿足之感放在他的心中、用永恆的飢渴折磨他?孤單時求伴,受壓時求戰,幸福時煩悶,熱鬧時寂寞?
作家回到家,接受妻子的擁抱。永恆的問題難解,我們遂在停滯與出走之間輪迴。Take a walk in the woods if we feel lost, but return home when we are really lost.
~此岸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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