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共同住過三個城市。第一個城市裡,他們彼此不識;所謂共同住過之說,乃後來合理之推想。第二個城市裡,他們結識;其實所謂結識,僅為短暫之交錯;他心裡明白,故也未嘗明說,卻因此保存了一個不打算完成的願望。第三個城市裡,他們重逢;謂之重逢,因他們仍記得對方,否則也不過就是各自在城市一隅各自度日。
今晚穿過尋常巷陌,聞得夜香撲鼻,忽然想起這個交錯的故事。夜香來自路燈照不明的轉角,我每次懷著目的步向附近的小店家聚落,買食買果買髮膠買牙刷,習慣從那走過,可是都只在完成購物返家的路上才聞得花香。我的手提袋裡有義大利三明治與蛤蜊濃湯加一小包微辣的黑巧克力;踏著覓食有得的悠哉步伐,看到一壁暗綠在右手邊出現,不假思索地轉彎,花香往往就在這時候瀰漫而來。
夜來的花香與路過的行人,也算是一種交錯吧。春華秋實各依其時,不因我而榮,也不因我而枯;而我與其相逢,無目的無索求,惟賴天地之恩情。因天地之恩情,故而記得深記得久。人帶著目的在白日征伐,卻希望含著恩情入黑甜之鄉。或許這純屬我一己私見,或許有人享受猙獰之夢也未可知。我何人哉,焉敢論他人之夢?
因為前面兩個交錯的故事,又想到近日讀到的佛洛斯特詩句:
The roadside flowers, too wet for the bee,
Expend their bloom in vain.
原詩乃緣一場暴風雨而興;路側之花,為雨打濕,蜂蝶不顧;此花之開,似為虛擲。稼軒詞也說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交錯可謂雨打風吹乎?可謂虛擲乎?若說雨打風吹,則非人力所能扭轉,那就不能謂為虛擲。若說虛擲,則似乎本可以智以力掌握;然而智與力可助於奪取佔有,焉可助於恩情?或許這又屬我一己私見,或許先要奪取佔有才能施恩談情。我何人哉,焉敢輕議人生掙扎百態?
然而我是定意在城市一隅咀嚼這些交錯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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